陕老体发〔2023〕14号
关于承接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项目
参赛活动单位经费补贴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老体协: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年人体协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各项目交流活动已接近尾声。
本次大会自4月开始到8月初结束,共设置了14个大项,根据各市区自愿申请,省老体协综合考虑、择优选拨的原则,确定了由西安市等8个市代表我省参加了其中12个大项的交流活动。
为了在全国老年健身平台上更好的展示陕西的风采,各市老体协积极挑选队员组织集训,提升技能水平,圆满的完成了参赛任务。考虑到各代表队为参赛所做出的努力付出,根据省老体协财力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于各参赛代表队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按照第四届全国老健会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要求,在食宿费和交通费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各代表队实际参赛人数,依据中国老体协第四届全国老健会交通报销的相关规定,即:按照交通可乘高铁(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和食宿费按通知标准进行计算,予以补贴代表队。
三、补贴金额(见附件)
四、拨付办法
请各市老体协按照以往领取经费补贴的程序,办理财务手续,并将补贴经费拨付到各参赛代表队。
附件:承接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项目参赛活动单位经费补贴明细表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
承接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项目
参赛活动单位经费补贴明细表
序号 |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承接单位 | 天数 | 人数 | 补贴金额 |
1 | 4月24日—30日 | 网 球 | 四川泸州 | 西安市老体协 | 6 | 15人 | 4万元 |
2 | 5月8日—13日 | 乒乓球 | 江西婺源 | 西安市老体协 | 5 | 12人 | 3.5万元 |
3 | 5月17日—21日 | 广场舞 | 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 | 咸阳市老体协 | 4 | 16人 | 2.5万元 |
4 | 5月22日—26日 | 气排球 | 福建福清 | 安康市旬阳县老体协 | 4 | 20人 | 6万元 |
5 | 5月23日—27日 | 健身气功 | 山东淄博 | 铜川市老体协 | 4 | 12人 | 3万元 |
6 | 5月24日—28日 | 柔力球 | 安徽桐城 | 铜川市老体协 | 4 | 15人 | 4万元 |
7 | 5月29日—6月2日 | 健身球操 | 广东中山 | 汉中市老体协 | 4 | 14人 | 4.5万元 |
8 | 6月9日—13日 | 持杖健走 | 河南林州 | 安康市汉阴县老体协 | 4 | 19人 | 3.5万元 |
9 | 6月15日—19日 | 太极拳(剑) | 河南焦作 | 商洛市老体协 | 4 | 13人 | 2万元 |
10 | 7月4日 —7日 | 健身秧歌 | 山东枣庄 | 榆林市老体协 | 3 | 16人 | 3万元 |
11 | 7月17日 —21日 | 中国象棋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西安市老体协 | 4 | 8人 | 1.5万元 |
12 | 8月2日 —6日 | 门 球 | 湖北咸宁 | 延安市老体协 | 4 | 9人 | 2.5万元 |
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印发